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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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號 01404053X/2019-04225 生成日期 2019-01-05 公開日期 2019-01-05
      文件編號 澄教發〔2019〕5號 公開時限 長期公開 發布機構 江陰市教育局
      公開形式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 面向社會
      有效期 長期 公開程序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體裁 意見
      主題(一級) 科技、教育 主題(二級) 教育 關鍵詞 學校,教師,學生,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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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概述 為進一步調動全市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進我市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促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根據國家、江蘇省、無錫市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在澄教發〔2013〕1號文件基礎上修訂并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江陰市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修訂)

      江陰市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與獎勵性

      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修訂)

       

      為進一步調動全市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進我市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促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根據國家、江蘇省、無錫市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在澄教發〔2013〕1號文件基礎上修訂并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考核對象

      我市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公辦學校正式工作人員。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以工作總量和業績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成績突出的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管理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

      2、堅持“學校自主、科學合理”的原則。由學校按規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在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內,結合自身特點,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分配機制,按有關規定自主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方式和辦法。

      3、堅持“民主決策、公開公正”的原則。考核分配工作要堅持公開原則,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各校制定的具體實施方案,需廣泛征求教職工意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后在校內公示。績效考核結果應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三、考核辦法

      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與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結合進行,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教師自評與教研組評議、年級組評議、考核組評議相結合,形成性評價與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等方法,同時適當聽取學生、家長及社區的意見。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視情形予以減發;年度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考核內容

      (一)教師

      對教師的績效考核主要從德、勤、量、績等方面進行,一般設立師德考核、班主任工作考核、名優骨干教師考核、出勤考核、工作量考核和教育教學質量考核等項目。各校也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設立其他考核項目。

      1、師德考核。師德考核是實施績效考核的前提和基礎。主要考核教師堅定政治方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國守法、教書育人、關愛學生、為人師表、公平誠信、廉潔自律、規范從教行為等方面的情況。師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2、班主任工作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教育引導是否科學、班級管理是否有效、班隊活動是否豐富、家校合作是否緊密等內容。

      班主任根據考核結果享受相應的班主任津貼,按實際在崗工作時間發放。原則上班主任津貼平均水平小學不低于600元/月、初中不低于700元/月、中等職業學校不低于800元/月,普通高中不低于1000元/月。班主任津貼全年按10個月發放。幼兒園班主任津貼標準可參照小學執行,也可以折算為工作量,與工作量津貼一并考慮確定。學校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副班主任,副班主任津貼標準由學校確定。

      3、名優骨干教師考核。主要考核其履職及發揮示范輻射作用等情況。無錫市帶頭人(含學科、德育、教科研)、江陰市名教師(名校長)及以上的名優教師由市教育局統籌經費,按照市統一要求進行考核和獎勵,其他名優骨干教師由學校負責考核和獎勵。

      4、出勤考核。主要考核教師日常出勤、執行工作紀律、參加學習和活動等方面的情況。

      5、工作量考核。主要考核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反映承擔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的量。學校可以結合年級、學科特點等因素,合理確定本校教師基本工作量,具體工作量津貼標準由學校根據本校工作量經費總額確定。節假日、晚自修的加班、值班等以折算課時或其他計算工作量的方式予以補貼。

      6、教育教學質量考核。考核的主要內容有:

      幼兒園:教師的保育教育工作(包括日常保教工作、幼兒能力發展水平、安全衛生等)、教科研工作(包括課題研究、論文撰寫等,下同)等情況。

      普通中小學:教師的德育工作(學生管理、開展德育活動及成效等)、教學工作(包括日常工作與教學、教學成果等)、教科研工作、安全管理等情況。

      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的德育、教學、安全管理等工作,主持或參與品牌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科研工作,參加各類技能大賽、創新大賽、教學比賽獲獎,學生對口單招成績,指導學生獲獎等情況。

      成教中心校:教師在引進培訓項目、推進繼續教育、社區教育、開展現代農民教育和勞動力轉移等各項培訓方面的情況,參與教科研及自身專業發展等情況。

      (二)管理人員

      學校管理人員一般應兼任教學工作,教學工作量標準由學校確定。原則上副校級、中層正職、中層副職管理人員的教學基本工作量不少于本校一線教師平均工作量的1/4、2/5、1/2,超過或不足部分應在工作量津貼計算時予以體現。幼兒園管理人員教學基本工作量標準也可由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當年有基建等重大任務時,相關管理人員的工作量標準可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同時,參照班主任津貼標準設立相應的職務津貼,副校級、中層正職、中層副職管理人員的職務津貼分別為本校班主任津貼的1.7、1.5、1.4倍左右,具體標準由各校根據學校規模、管理工作量及管理人員的職數合理確定。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和備課組長等也可單設職務津貼,也可以計算工作量的方式予以補貼。

      管理人員的職務津貼全年按10個月發放,須經考核后發放,其他考核、獎勵與教師一致。

      (三)教輔人員和職工

      教輔人員和職工的績效考核,主要考核其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可以從師德(職業道德)與工作表現、工作量、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具體由學校根據崗位設置情況確定。教輔人員、職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應與一線教師適當拉開差距。

      五、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校要高度重視教職工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要認真細致地做好教職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引導廣大教職工正確對待考核與分配,確保教師隊伍的穩定。要充分發揮考核與分配的導向激勵作用,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2、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各校要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領導。領導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成員、工會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普通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其中普通教職工代表比例不低于40%。領導小組下設有關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

      3、總結經驗,完善方案。各校要總結以往考核工作中好的經驗,積極借鑒同類學校好的做法,結合學校特點和實際,廣泛聽取教職工的意見建議,完善學校績效考核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辦法及考核細則,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教職工大會)通過,報市教育局備案后實施。

      4、嚴肅紀律,公平公正。各校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除上級政策文件規定外,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發放現金或實物。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規范操作,自覺接受教職工監督,不斷增強績效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和公信力,提高教職員工的滿意度,確保績效考核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有效實施。

      六、本意見自2019年2月開始實施,由 江陰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江陰市教育局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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