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審計工作的意見
      發布時間:2020-01-20

      澄政發〔2019〕102號

      市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審計工作的意見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高新區管委會,臨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

      為加強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嚴格規范基本建設程序,促進建設項目管理科學、正規、有序,提高政府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審計署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投資審計工作的通知》(審辦投發〔2019〕95號)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現對我市政府投資審計工作制定本意見:

      一、明確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

      市審計部門負責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總預算、概算執行情況和竣工決(結)算的審計監督。

      二、完善項目結算審核制度

      項目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負責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機構對建設全過程進行跟蹤審計。

      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后,項目施工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結算資料,保證竣工結算資料完整、齊全、真實、有效、手續完備。竣工結算資料主要包括:工程竣工圖、結算書、工程建設有關合同、招投標文件、開工報告、工程監理報告、設計變更情況報告及其批準文件、竣工驗收證明、建設單位現場簽證、工程檔案接收證明等,并由建設單位負責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機構進行結算審核,審核結果作為財政部門的結算依據。

      三、本意見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原有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已報送審計部門開展的跟蹤及結算審計的項目按原相關規定執行。

       

      江 陰 市 人 民 政 府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紀委辦公室,市法院,市檢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團,各駐澄單位。

      江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2月31日印發

       

       

      政策關聯解讀:  《市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審計工作的意見》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