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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號 01404053X/2020-00415 生成日期 2020-02-14 公開日期 2020-02-14
      文件編號 澄人社〔2020〕6號 公開時限 長期公開 發布機構 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公開形式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 面向社會
      有效期 長期 公開程序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體裁 公告
      主題(一級) 勞動、人事、監察 主題(二級) 勞動就業 關鍵詞 稅務,就業,收入,勞資
      效力狀況 有效 文件下載
      內容概述 澄人社〔2020〕6號 關于印發《江陰市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實施細則》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澄人社〔2020〕6號 關于印發《江陰市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實施細則》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一、企業滿足什么條件可以申請緩繳社保費?

      因疫情造成生產經營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下列企業,可以申請緩繳疫情期間發生的社會保險費:

      1.保障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和群眾生活必需品、生產銷售、物流供應及其他涉及國計民生和城市運轉保供的相關企業;

      2.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文化旅游、物流運輸四大類企業,申請緩繳月份銷售收入(營業收入)同比下降20%以上,且申請緩繳月份出現虧損。具體企業行業類型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

      3.受疫情影響的其他行業企業,申請緩繳月份銷售收入(營業收入)同比下降40%以上,且申請緩繳月份出現虧損;申請時前3個月企業貨幣資金月均余額不足應繳社會保險費的3倍。

      上述企業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按月申報履行繳費義務;近3個月來沒有發生裁員或減員5.5%以內的;近6個月來沒有發生因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失信企業不列入實施范圍。

      二、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申請緩繳哪些險種,最長可緩繳多長時間?

      符合緩繳條件的企業可緩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五大險種,緩繳期最長為6個月。

      三、如何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從發文起3個月內,企業可以向統籌區稅務部門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具體流程如下:

      (一)申請。符合以上條件的企業向稅務部門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報送《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見附件)。

      (二)會審。稅務部門在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會同人社、財政、醫保等部門會審。

      (三)告知。稅務部門將審核結果及時告知申請企業。

      四、申請企業還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申請企業應準確填報相關信息、申請理由和承諾,相關佐證資料留存備查。申請企業未如實申報、違反承諾的,一經查實,緩繳期即行終止,經有關部門認定納入失信管理對象;查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二)緩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應繼續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全額社會保險費,辦理本單位職工用工參保、退工停保和依法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三)緩繳期間發生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勞動關系解除終止或者發生死亡的,企業應及時為其補繳社會保險費,個人賬戶到賬后,辦理退休、轉移、退工或者一次性待遇結算等手續。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間也可按規定延遲辦理相關手續。

      (四)緩繳期滿后,緩繳企業應在緩繳期滿的次月內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

      關聯閱讀:澄人社〔2020〕6號關于印發《江陰市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實施細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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