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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號 01404053X/2020-00550 生成日期 2020-03-04 公開日期 2020-03-11
      文件編號 澄政發〔2020〕19號 公開時限 長期公開 發布機構 江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公開形式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 面向社會
      有效期 長期 公開程序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體裁 意見
      主題(一級)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 主題(二級) 其他 關鍵詞 企業,防疫,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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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概述 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貿企業穩定發展的政策意見
      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貿企業穩定發展的政策意見

      澄政發〔2020〕19號

      市政府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貿企業穩定發展的政策意見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于堅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兩手抓”的決策部署,根據市委市政府印發的《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的政策意見》(澄委發〔2020〕11號)精神,進一步支持外貿企業穩定發展,在疫情防控期間,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見: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支持疫情緊缺防控物資進口。支持企業利用海外資源平臺,加大防疫物資采購力度,增加進口疫情防控急需醫療物資、設備及防護物品供應。對世衛組織“國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PHEIC)”認定期內我市企業進口防疫物資投保的進口預付款保險,給予保費100%補助。(責任單位:商務局、財政局、江陰海關、中信保無錫辦事處)

      (二)加大外貿企業信貸供給。充分利用跨境金融區塊鏈服務平臺,積極支持企業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對疫情防控確有需要的相關企業,可取消借用外債限額,并可通過線上申請外債登記,便利企業開展跨境融資。充分發揮進出口型中小微風險補償資金池作用,對今年6月底前到期的資金池貸款存量業務,給予6個月展期。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但有訂單的企業,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責任單位:工信局、財政局、商務局、人行)

      (三)加大出口信保保費支持。鼓勵出口信用險承保機構積極向總公司爭取適用產品的優惠費率,降低企業投保成本。對世衛組織PHEIC認定期內我市企業自費投保的短期貨物貿易險或出口前附加險,按實繳保費給予不超過50%的補助。(責任單位:商務局、財政局、中信保無錫辦事處等)

      二、做好外貿企業紓困工作

      (四)穩定外貿企業在手訂單。指導企業有效落實各項防疫要求,支持做好企業復工服務保障,推動外貿企業順利復工。對外貿企業應對疫情面臨的困難和訴求,建立服務協調機制,積極組織力量予以解決,對重大事項按“一企一策”原則,專題協調解決,穩定企業預期。(責任單位:商務局、人社局、稅務局、江陰海關、人行)

      (五)確保企業物流運輸通暢。積極幫助外貿企業解決防控物資保障、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等問題,加強運輸環節的防控措施,快速辦理跨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及“無錫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重要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確保外貿企業及全產業鏈配套物資供應不斷檔。(責任單位:商務局、發改委、交通運輸局)

      (六)建立“百律千企”跨境貿易法律綜合支援平臺。持續推進“百律千企”“法企同行”活動,打造跨境貿易法律專家團隊,通過電話、微信、郵件等方式,積極為受疫情影響產生合同違約等經濟糾紛的外貿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幫助企業規避失信風險。(責任單位:司法局、商務局)

      三、加大國際市場開拓力度

      (七)多措并舉開拓國際市場。指導企業充分利用跨境電商、公共海外倉等國際營銷服務平臺,積極參與在線展覽,通過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或自建網站拓展線上銷售。對有效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的企業,按不超過跨境電子商務業務實際投入的20%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商務局、財政局)

      (八)加強企業參展扶持。對我市企業受疫情影響無法赴境外參展,且于疫情響應期前支付參展費用、發生實際損失的,給予展位費實際損失70%的支持。對當年我市企業實際赴境外參加各類展會,展位費支持比例統一提高到不超過80%。(責任單位:商務局、財政局)

      四、推進貿易便利化

      (九)提高退(免)稅服務時效。對外貿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免)稅或者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在收齊退(免)稅憑證及相關電子信息后,即可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未在規定期限內收匯或者辦理不能收匯手續的,在收匯或者辦理不能收匯手續后,即可申報辦理退(免)稅。(責任單位:稅務局)

      (十)推行“不見面審批”。對我市外貿企業的出口貨物勞務、跨境應稅行為,均可通過網上提交電子數據實行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申報,對個別必須由企業提供舉證資料方能處理出口退(免)稅審核疑點的事項,提供預約服務并及時辦理。在線辦理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海關行政許可事項審批、原產地證書自助打印、減免稅業務、進出口貨物申報、技術進出口合同備案。(責任單位:稅務局、江陰海關、商務局)

      (十一)開辟疫情服務綠色通道。設立進口防控物資快速通關綠色通道,確保用于疫情防控的進口藥品、消毒物品、防護用品、醫療器械等通關“零延時”。1月1日—3月31日進口的符合條件的捐贈物資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且對原產于美國的物資,不實施加征關稅措施。特殊情況下,進口防控物資可先登記放行,再補辦相關手續。建立疫情相關業務定損核賠綠色通道,優先處理受疫情影響外貿企業的出險理賠,在貿易真實的情況下適當放寬理賠條件。優先啟動理賠查勘、定損核賠,縮短賠款到賬時間。(責任單位:江陰海關、中信保無錫辦事處)

      本政策由江陰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由市商務局會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承辦。

       

      江 陰 市 人 民 政 府

      2020年3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紀委辦公室,市法院,市檢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團,各駐澄單位。

      江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4日印發

       

      政策關聯解讀:  《市政府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貿企業穩定發展的政策意見》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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