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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號 01404053X/2020-01709 生成日期 2020-06-06 公開日期 2020-06-29
      文件編號 澄政發〔2020〕57號 公開時限 長期公開 發布機構 江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公開形式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 面向社會
      有效期 長期 公開程序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體裁 通知
      主題(一級) 勞動、人事、監察 主題(二級) 監察 關鍵詞 投資,建設,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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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概述 關于印發《投資建設類權力事項全鏈委托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關于印發《投資建設類權力事項全鏈委托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澄政發〔2020〕57號

      市政府關于印發《投資建設類權力事項全鏈委托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投資建設類權力事項全鏈委托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江 陰 市 人 民 政 府

      2020年6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投資建設類權力事項全鏈委托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公布國家級開發區全鏈審批賦權清單的決定》(蘇政發〔2017〕86號)和《市政府關于公布部分省級以上開發區全鏈審批賦權清單的通知》(錫政發〔2018〕24號),加快推進行政審批改革,進一步增強開放園區經濟發展、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現就推進投資建設類審批事項全鏈委托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加快推動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實現區域內投資建設類事項的全鏈審批,依法承擔承接事項的審批責任和管理職責,規范行政程序,切實提高承接能力和行政效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保權力接住管好、運行順暢高效,加快形成改革集成效應。以“寬放、善管、優服”為目標,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打造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的一流營商環境,為江陰新時代高質量發展增創新優勢。

      二、工作任務

      (一)明確委托事項和辦理時限

      為打通服務企業群眾“最后一公里”,方便企業群眾就近辦理投資建設類事項,根據市委、市政府要求,對14項投資建設類權力事項(詳見附件)委托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實施,委托事項的審批流程和辦理時限參照市行政審批局執行。

      (二)項目審批

      投資建設類權力事項委托后,由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負責轄區內項目的受理和審批,實現從立項到施工許可的全鏈審批。投資建設類權力事項應全部進駐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政務服務大廳。

      (三)規范格式文書和印章使用

      實現以行政審批局為抬頭的法律格式文書設計,規范投資建設聯審平臺和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平臺應用操作,盡快實現在全市范圍內統一使用。規范投資建設類權力事項審批過程中印章使用,由市行政審批局統一刻制印章并交付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使用。投資建設類權力事項委托后,所有項目審批檔案全部由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統一整理歸檔,履行檔案保管職責。市行政審批局定期對業務檔案按比例進行抽查,對檢查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并列入績效考核中。

      (四)強化業務指導和工作職責

      由市行政審批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認真組織日常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確保審批人員盡快熟練掌握投資建設類項目審批知識要點,及時領會上級政策精神,提高項目審批質量和效率。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在承接委托事項后,如果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變化,市級相關指導部門應及時告知并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為確保投資建設類項目審批工作的高質量運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實施行政許可過程中,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響的,由直接責任人員和直接主管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三、實施步驟

      (一)2020年6月10日前,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明確1—2名在編人員,專職從事投資建設類權力事項審批工作。

      (二)2020年6月30日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完成與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行政審批專線的架構;市行政審批局負責完成對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相關審批人員的培訓指導,并開通投資建設聯審平臺和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平臺相關審批權限。

      (三)2020年7月30日前,市行政審批局與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簽訂委托書并向社會公布,完成全部人事、職能交接工作,所有放權和承接工作明確到位。

      (四)2020年8月1日至10月31日,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開展投資建設類權力事項的試運行,期間實行項目會辦機制,對于疑難或復雜項目,由市行政審批局牽頭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行政審批部門進行業務會商。

      (五)2020年11月1日起,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正式實施有關投資建設類權力事項。對于疑難或復雜項目,繼續由市級相關指導部門進行業務指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要充分認識投資建設類權力事項委托工作的重要意義和任務的艱巨性,實行“一把手”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班子成員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協同推進。

      (二)落實工作責任。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要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依法承擔承接事項的審批責任和管理職責,規范行政審批程序,切實提高承接能力和審批效率,主動接受上級部門的指導監督,確保權力運行順暢高效。要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誰行權、誰擔責”的原則,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三)強化技術支撐。按照“全省唯一的縣級集成改革試點”的要求,把與營商環境息息相關的投資建設類權力事項委托工作作為重之中重,加快落實推進。特別要在優化再造審批流程和完善各項配套制度、技術軟件上下功夫,科學設計、規范操作,真正建立起科學、規范、高效的審批流程,確保投資建設類權力事項委托工作取得實效。

      (四)形成工作合力。市行政審批局要加強指導和服務,組織好人員培訓,確保權力放得下、落得實,切實提高開放園區行政體制改革的系統性、協同性和有效性。市各相關部門和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在工作中要積極溝通協調,在改革過程中遇到問題及時反饋,共同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確保高標準、高質量、高效率地推進投資建設類權力事項委托工作的順利開展。

       

      附件:委托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直接審批事項清單(共14項)

       

       

      附件

      委托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直接審批事項清單(共14項)

       

      序號

      基本編碼

      權限名稱

      權限類型

      設定依據

      市級指導部門

       
       

      1

      0100149000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核發

      行政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

      《無錫市城鄉規劃條例》

      行政審批局、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

      0100150001

      建設工程(含臨時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

      行政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

      《無錫市城鄉規劃條例》

      行政審批局、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3

      0100150002

      歷史文化區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范圍內拆除歷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審批

      行政許可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24號)

      行政審批局、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4

      0100150003

      歷史建筑實施原址保護審批

      行政許可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24號)

      行政審批局、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5

      0100150004

      歷史建筑外部修繕裝飾、添加設施以及改變歷史建筑的結構或者使用性質審批

      行政許可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24號)

      行政審批局、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6

      0100479002

      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審核

      行政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行政審批局、

      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7

      0100479000

      在文明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的審批

      行政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行政審批局、

      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8

      0100002000

      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確定

      行政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江蘇省防震減災條例》

      行政審批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9

      0100005000

      石油天然氣管道受限制區域施工保護方案許可

      行政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行政審批局、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0

      0100006000

      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范圍內特定施工作業許可

      行政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行政審批局、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1

      1000006000

      管道事故應急預案備案

      其他權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行政審批局、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2

      /

      施工圖審查

      其他權力

      《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

      《無錫市城鄉規劃條例》

      行政審批局、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13

      /

      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

      其他權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

      《無錫市城鄉規劃條例》

      行政審批局、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14

      /

      綠色方案設計審查

      其他權力

      《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實施民用建筑設計方案綠色設計審查的通知》(蘇建科〔2015〕439號)

      行政審批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紀委辦公室,市法院,市檢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團,各駐澄單位。

      江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6月6日印發

       

      政策關聯解讀: 《投資建設類權力事項全鏈委托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實施方案》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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