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聯合發文,繼續實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
一、發放對象
第一類對象: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發生的,在我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第二類對象:參保職工失業前最后參保地為我市,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失業的且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
二、發放標準
第一類對象720元/月;第二類對象360元/月。
失業補助金審核通過后按月進行發放,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
三、申請流程
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憑本人身份證到江陰市政務服務中心人社快辦窗口或各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申領,或通過江蘇智慧人社APP和人社部政務服務平臺(網址:http://si.12333.gov.cn/)網上申請。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特別提醒
1、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2、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一次,且必須在失業前最后參保地申領,不得跨統籌地區重復享受。
3、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轉入或轉出)。
4、停發失業補助金情形:在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死亡、被判刑收監執行。
5、對于重復領取、冒領、套取、騙取基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當事人要全額退回失業補助金,并將受到依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