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各有關部門,有關中央駐蘇單位,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設站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發揮博士后制度在推動企業創新和科技進步中重要作用,促進更多高層次青年科技人才向企業流動,奮力推進新時代人才強省建設,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全國博士后管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設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88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博士后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蘇政辦發〔2020〕8號)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設立導向
江蘇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是指具備一定條件,未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但確有開展博士后工作需求的企事業單位,在符合國家博士后管理基本規定基礎上,由我省設立并實施管理的省級博士后工作平臺。新設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要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國家和省重大戰略、重大工程、重大項目,聚力打造產業集群,加快發展數字經濟,更加貼近企業吸引高層次青年科技人才,開展科研成果轉化和技術創新需求。支持研發實力強、對高層次人才需求迫切、承擔重大科研攻關項目的重點企業優先設立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特別是民營中小型高科技企業設立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優化新設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結構布局。
二、完善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設立條件
各類企事業單位申請設立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并符合至少1項推薦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注冊地在江蘇省內,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經營或運行狀況良好。
2. 具有一定規模,并有專門的研究與開發機構。
3. 擁有高水平的研究隊伍,有一定數量具有高級職稱或相應水平、可擔任博士后合作導師的本單位全職科研人員。
4. 能為博士后研究人員提供較好的科研條件和必要的生活條件,確保博士后研究人員享受設站單位職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資歷職工和國家博士后當年日常經費資助標準。
5. 有明確的博士后招收計劃和具有創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項目,有與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聯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的合作意向。
6. 能夠制定切實可行的本單位博士后工作管理辦法,配備熟悉博士后政策的專職管理服務人員。
(二)推薦條件
1. 建有省級以上實驗室(含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高端智庫等科研創新平臺。
2. 處于行業領先地位或在“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領域有突出表現并獲得有關部門認定(如近5年榮獲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或承擔省部級以上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研項目等)。
3. 近三年入選省級以上上市公司市值500強、民營企業500強等國內外知名榜單的高新技術企業。
4. 入選省級以上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省“百企引航”行動計劃企業等。
5. 我省重點產業鏈、優勢產業鏈和卓越產業鏈領域,由海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創辦的具有較高成長性的科技型企業,近三年企業研發投入占當年年銷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且在高質量就業方面做出突出成績。
三、改進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設立程序
每年初,省人社廳印發年度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設立工作通知。各設區市人社局、省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駐蘇單位按照通知要求,嚴格對照條件,結合本地、本單位發展實際,組織開展申報工作,并按人事管理權限進行擇優推薦。
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可于每年5月20日、10月20日前分兩批次向省人社廳報送名單,省人社廳綜合評議后擇優確定新設名單,并頒發“江蘇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牌匾。建立新設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綠色通道,如有符合條件的單位因國家和省重大發展需求等特殊原因需及時設立的,可由推薦單位單獨報送,原則上成熟一家設立一家。
四、健全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動態調整機制
(一)健全評估、考核機制。省人社廳對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每三年開展一次綜合評估,每年結合招收情況進行定期評估。評估結果作為確定各地、各部門(單位)博士后年度招收指標、推薦申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分配卓越博士后計劃舉薦指標的重要依據。省人社廳按年度統計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動態調整情況并進行通報。其中,對管理規范、成績突出的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優先推薦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對管理不善、評估不合格的基地視情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或撤銷。
各設區市人社局、省各有關部門或中央駐蘇單位具體負責本地、本部門(單位)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評估考核工作,對長期無人進站、運轉不暢的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要加強個性化指導,切實提升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運行質量。
(二)建立退出機制。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獲批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其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資格自動注銷,已在站博士后期滿后按其進站時身份辦理出站手續。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注銷設立資格,被注銷的單位3年后方可重新申請設立。
1. 在省人社廳綜合評估中被評估為不合格等次;
2. 新設基地后兩年內未招收博士后;
3. 已設基地近三年內未招收博士后;
4. 嚴重違反博士后工作有關規定或存在重大學術不端等問題;
5. 無法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條件,或因業務調整、重組、破產等原因無法繼續開展博士后工作。
(三)做好園區類基地設立單位調整工作。為更好提升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孵化成效,今后不再開展園區類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新建以及園區類基地分站增設工作,符合條件的園區內企事業單位可直接申請設立基地。原有開展過招收工作的園區類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分站,可優先申請設立基地,其余基地分站將連同原園區類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一并注銷基地(分站)資格。
五、優化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保障服務
(一)加強組織保障。根據國家博士后管理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省、市、縣(市、區)、設站單位博士后分級管理體制,各級人社部門應把加強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管理服務工作納入工作重點,并作為服務企業、推進產才融合的重要內容。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設立單位是對博士后進行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招收培養、使用考核、管理服務等具體工作,要完備組織架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經費投入,不斷提升人才培養和科研能力。
(二)大力促進博士后招收。支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與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聯合招收博士后,全職博士后通過所在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申報卓越博士后計劃,對招收工作突出的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給予重點支持。對與我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聯合招收博士后工作成效突出的博士后科研流動站,予以適當傾斜。賦予入選中國上市公司市值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榜單以及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工信部認定的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省“百企引航”行動計劃企業的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卓越博士后計劃申報舉薦權。積極搭建對接平臺,通過江蘇人才云服務平臺、招收信息集中發布會、學術交流活動等,大力推進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博士后招收。
(三)提升博士后培養質量。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加大對企業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政策、項目和資金支持力度,支持博士后在企業從事關鍵核心技術和“卡脖子”領域研究,加強創新鏈、產業鏈、人才鏈融合,推進企業博士后工作高質量發展。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與博士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企業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明確博士后有關待遇,確保培養質量。要協同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為博士后配備高水平合作導師、高水平科研平臺,加速博士后成長成才。加大對博士后創新創業成果典型事例的宣傳力度,積極營造全省博士后工作的良好氛圍。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2年12月8日
![]() |
江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版權所有 江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辦
蘇ICP備05002806號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