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聯合市財政局發文,對2023年度我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被征地農民政府保養金標準進行了調整。
快來看看具體怎么調整吧!
1、本次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被征地農民政府保養金標準有關政策的依據是什么?
答:本次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被征地農民政府保養金標準有關政策主要是依據省人社廳、財政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蘇人社發﹝2018﹞148號)和《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8〕21號)精神。
2、本次調整的內容有哪些?
答:一是普遍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調整為每人每月507元,被征地農民政府保養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075元。 二是適當傾斜。年滿65周歲以上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或被征地農民養老年齡段人員政府保養金領取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5元。
3、本次調整什么時候開始執行?
答:本次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被征地農民政府保養金的調整時間,從2023年1月1日起實施,預計9月中旬調整并補發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