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塘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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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號 01404053X/2023-02063 生成日期 2023-08-28 公開日期 2023-08-30
      文件編號 祝政發〔2023〕10號 公開時限 長期公開 發布機構 祝塘鎮人民政府
      公開形式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 面向社會
      有效期 長期 公開程序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體裁 意見
      主題(一級) 民政、扶貧、救災 主題(二級) 養老服務 關鍵詞 補貼,保險,社會保障,養老機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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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概述 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集體補助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集體補助 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祝政發〔202310

      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集體補助

      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村、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以及《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集體補助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錫人社發〔202263號)《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集體補助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澄人社發〔20225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健全以“個人繳費、集體補助、財政補貼”為籌資渠道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積極探索,大膽創新,試點先行,發揮政策的引導作用,本著盡力而為、量力而行、與集體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原則,建立激勵約束與監管并重、權利責任明晰、實施過程合法,并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集體經濟組織補助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機制。

      • 工作目標

      照“試點先行、逐步推廣”的原則,推動有條件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方式回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保障能力,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不斷增強參保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

      2023年起,我鎮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集體補助試點工作。

      • 工作內容

      (一)補助對象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對當年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本集體經濟組織內成員給予一定數額的繳費補助。其中,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的參保人員,不享受集體補助。

      (二)補助標準

      在促進集體經濟組織補助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的同時,要鼓勵和引導參保居民積極履行社會保險義務,強化參保人員繳費責任,提高自我保障意識,不能全額代繳、大包大攬。處理好集體補助與個人繳費的關系,針對政府全額代繳的參保人員,補助金額同全額代繳金額;針對提高個人繳費檔次的參保人員,按照當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檔次設定不同的補助金額。具體補助標準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市農業農村部門根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檔次設定情況適時調整。

      (三)資金來源

      資金的主要來源集體經濟組織收益。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和個人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繳費進行資助,資助資金由該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管理,確保資金專款專用。鼓勵有條件的村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合理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宣傳動員企業通過捐贈的方式對城鄉居民參保繳費給予補助。

      (四)工作流程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應在本實施意見的框架內,根據實際擬定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具體實施方案。方案應根據《本集體經濟組織章程》的相關規定制定,《章程》未作明確規定的,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理事會擬定,主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補助范圍、補助標準等,方案須提交成員(或成員代表)大會審議,經參加人數二分之一討論通過后確定。超過限額的村級集體資金支出應按規定履行鎮級審核程序。實施方案經鎮及市人社部門、財政部門、農業農村部門逐級審核同意,報無錫市人社部門備案后,予以實施。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助時間同參保人員繳費時間,補助時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蓋章同意的集體補助申請,申請應注明補助對象名單及補助標準。

      建立集體補助機制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因經濟能力等客觀因素,無法繼續承擔集體補助時,在履行相應程序后,向市人社部門備案,暫停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參保成員的繳費補助。待條件成熟后,可申請恢復實施。

      (五)激勵機制

      對積極給予補助的集體經濟組織,在相關工作考核中給予加分或表揚,補助金額可依法享受相關稅收政策。

      市“鄉村振興·共富基金”對實施集體補助的村視情給予適當激勵,具體補貼標準由市委組織部會同市人社部門、市農業農村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 其他事宜

      各村以及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集體補助的政策宣傳工作,闡明集體經濟組織收益補助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意義和作用,講明補助資金的來源和管理使用辦法,算清享受集體補助后的經濟賬和長遠賬,鼓勵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中的參保居民在享受集體補助的同時,個人積極繳費,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保障水平。

       

       

       

                                                                                                                                                                                                           江陰市祝塘鎮人民政府

      202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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