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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漲了!我市失業保險金下限標準再次上調!
      發布日期:2024-01-04 10:12

       

      根據《關于調整我市失業保險金下限標準的通知》(錫人社發〔2023〕71號)文件精神,從2023年7月1日起,江陰市失業保險金下限標準從1613元/月提高至1643元/月,上漲30元/月。享受對象為2023年7月份在領失業保險金及以后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上限標準不變,目前仍為2280元/月。

      失業金申領條件

      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下列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失業金發放標準

      失業保險金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從2023年7月1日起,我市失業保險金上限標準為2280元/月,下限標準為1643元/月。其他發放規定如下:

      1、繳費不滿1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5%確定;

      2、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0%確定;

      3、繳費滿20年以上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5%確定。

      失業金領取期限

      按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時間計算,每滿1年可享受2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失業金申領方式

      1、網上申領:通過個人注冊、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點擊“個人辦事”模塊,首先進入“就業創業”-“就業失業登記”-“失業登記”中辦理失業登記,再進入“社會保險”-“失業保險服務”-“失業保險金申領”中進行申領。

      2、APP申領:通過“江蘇智慧人社”APP-“服務”,首先進入“就業創業”-“失業登記”中辦理失業登記,再進入“社會保險”-“失業保險金申領”中進行申領。

      3、現場申領:本人攜帶身份證、社保卡至江陰市長江路188號政務服務中心三樓人社快辦窗口或各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人社窗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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