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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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號 01404053X/2024-02835 生成日期 2024-07-05 公開日期 2024-07-05
      文件編號 公開時限 長期公開 發布機構 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公開形式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 面向社會
      有效期 長期 公開程序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體裁 公告
      主題(一級) 勞動、人事、監察 主題(二級) 勞動就業 關鍵詞 就業,失業,人才
      效力狀況 有效 文件下載
      內容概述 職場起航添助力丨租房補貼、公租房和人才公寓申請條件有哪些?
      職場起航添助力丨租房補貼、公租房和人才公寓申請條件有哪些?


      1. 如何申請租房補貼?
        申請條件: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畢業2年內來澄企業初次就業創業,個人單獨租房并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按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學歷分別給予2000元/月、1200元/月、800元/月補貼。補貼期限累計2年。個人在畢業2年內提出申請,初次申領5年內領取完畢,逾期不再發放。

      申請途徑:個人通過“最江陰”APP—青年人才補貼模塊申請。

      申請材料:無錫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如有其他問題,可咨詢江陰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高校科,聯系電話:88027313。

      2. 如何申請公租房(公共租賃住房)?
        根據住建部、省住建廳、無錫市住建局相關文件精神,我市自2018年3月起,原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實行并軌運行,統一稱作“公共租賃住房”,原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 

      保障方式:并軌后的公共租賃住房有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兩種保障方式。 

      保障對象:城市低收入(含低保、特困)家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人員,引進人才,外來務工人員。 

      申請條件:

      (一)城市低收入家庭:戶籍在澄江街道以及城東街道(限楊市、濱江、錦隆、雙牌社區)范圍內,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2023年度標準為3393元/月),財產符合《江陰市住房保障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認定辦法》(澄民字〔2019〕31號)的認定標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大于18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原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其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大于12平方米的城市低保(特困)家庭優先給予實物配租。

      (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戶籍在澄江街道范圍內,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023年度標準為5428元/月),財產符合《江陰市住房保障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認定辦法》(澄民字〔2019〕31號)的認定標準,無住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方式為實物配租。

      城市低收入家庭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村委)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材料。

      (三)新就業人員:申請人具有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證書,自畢業當月計算起未滿5年;申請人在本市有穩定職業,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滿3個月,并自合同履行起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市無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四)引進人才:申請人符合市人社局制定的“引進人才”標準;申請人在本市有穩定職業,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滿3個月,并自合同履行起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市無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五)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人持有本市居住證,并在本市實際居住滿2年;申請人在本市有穩定職業,已與本市用人單位(本地注冊企業)簽訂勞動(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1年以上,并自合同履行起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市無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用人單位未安排住房。 

      住建局公租房、經濟適用房相關業務咨詢電話:86070417、80670419。

      3. 如何申請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申請對象應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在依法登記設立的注冊納稅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2、申請人在江陰市范圍內無自有住房(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私有住房和拆遷安置住房),無違紀違法問題和不良記錄。

      3、申請人還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申請人具有大學以上學歷,或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含技師以上的技能人才),申請人已在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辦理錄用或調入手續或已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
      (2)申請人為國家重大人才工程或江蘇省“雙創計劃”入選者;
      (3)申請人為無錫市“太湖人才計劃”入選者或江陰市“暨陽英才計劃”入選者;
      (4)申請人屬于市委、市政府“一事一議”研究明確納入相應保障的人才。 

      人才公寓申請途徑:單位或個人可通過登錄江陰市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jyrcfzjt.com/#/)或江陰市人才集團微信公眾號申請,材料:

      (1)《江陰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請審批表》;
      (2)承租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或護照、人才卡)、結婚證(需夫妻同住的);
      (4)申請人員學歷(職稱)證書、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5)在江陰市的無房證明。 

      審批通過后入住:根據租住單位條件、房源情況及登記順序統籌安排人才公寓入住。 

      如有其他問題,可咨詢人才集團人才公寓平臺,聯系電話:88030915。

      4. 申請了人才公寓,還能申請租房補貼嗎?
        江陰市大學生租房補貼政策與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復享受(開展人才工作補貼試點的夏港匯雁城人才公寓除外)。如實際未享受人才公寓政策,在取消相關申請記錄后,可進行租房補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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