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江陰市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
三色評價辦法》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百年大計、質量第一”方針,進一步規范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管控行為,確保建筑工程質量,修訂《江陰市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三色評價辦法》,現予以發布。
附件:江陰市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三色評價辦法
江陰市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
2025年1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江陰市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三色評價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預拌商品混凝土(以下簡稱商混)質量管理,健全商混質量管理體系,規范商混質量管控行為,確保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于在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承諾登記的商混企業的考核評價工作。本辦法以考核商混生產質量與使用質量為主,建立商混企業質量管控三色評價機制。江陰市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建工中心)負責商混質量的考核評價管理工作。
一、考核內容
商混質量考核原則上以一個季度為考核周期。考核評價結果每季度公布一次。考核主要內容為:商混企業生產質量、施工現場商混使用質量、附加項。
(一)商混企業生產質量管控(60%)
商混企業生產質量檢查,主要檢查試驗室管理、原材料質量、混凝土生產質量控制、企業資質與合同管理、售后服務等,并現場抽取主要原材料送檢。每季度考核數據采用當季度江陰市預拌混凝土企業質量檢查的評分結果,得分折算成百分制按60%計入總分。具體評分標準詳見附表1。
(二)施工現場使用質量抽查考核(40%)
施工現場商混使用質量檢查,主要檢查拌合物質量、商混出廠時間、現場加水情況、實體結構回彈強度、實體外觀質量等,并現場取樣制作試塊送檢。原則上考核周期內每家商混企業抽查1-2個/次江陰市域內的項目,得分按40%計入總分。具體評分標準詳見附表2。
(三)附加項
考核商混企業的實體質量投訴、評獎評優、信息化管理及供貨量等情況。單周期內,加分上限為15分,扣分不設限制。具體評分標準詳見附表3。
二、考核結果評價認定和使用
綜合得分=生產質量考核得分+使用質量考核得分+附加項。
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以下情況的企業,本季度考核直接評定為紅色:
1.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查實,直接考核評價為紅色。
2.原材料中氯離子檢測含量不達標。
3.在生產應用于主體結構部位的混凝土過程中,發現使用再生骨料。
4.試驗室儀器存在長期不使用情況或缺失試驗數據。
5.留樣室缺失最近2個月封樣留存樣品。
6.其他情節嚴重的情況。
單季度考核評價為紅色的企業,市建工中心采取約談并督促整改;連續六個季度內有兩個季度考核評價為紅色的企業,市建工中心還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在建筑施工領域范圍內關閉信息服務平臺系統、停止其開具配合比單、停止其在本市供應商品混凝土等相應措施。涉及本地企業的,通報市市場監管局、市治超辦等部門;涉及外地企業的,上報上級建設部門。
商混企業質量評價結果對外公布,鼓勵工程參建單位在選擇商混企業時將評價結果作為參考。
三、監督管理
(一)各企業要進一步提高質量意識,從根本上認識到原材料質量管控工作對建筑質量的重要性。加強法律、法規、規范文件的學習,定期開展人員培訓,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層層壓實主體責任。
(二)商混質量考核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工程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國家、行業標準規范。受考核企業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參與考核的工作人員在商混質量考核評價工作中,不得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
本辦法由江陰市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附表1
預拌混凝土企業質量檢查評分表
序號 |
檢查項目 |
檢查內容 |
檢查方法 |
評分標準 |
得分 |
檢查情況簡要描述 |
|
---|---|---|---|---|---|---|---|
基本分 |
評分依據 |
||||||
1 |
試驗室管理 (20分) |
試驗室環境 |
現場目測抽查 |
4 |
檢測儀器布置不合理,扣1分;試驗室不整潔美觀扣2分;試驗室溫濕度不符合有關標準要求,扣1分。 |
|
|
儀器設備 |
現場目測抽查 |
4 |
試驗儀器設備應齊全,試驗器具應配套,缺1臺扣1分,主要儀器設備保養不良或無維護記錄的,每臺扣1分;試驗儀器無使用記錄或記錄不及時,每次扣1分。 |
|
|
||
儀器設備檢定/校準 |
現場目測抽查 |
2 |
每發現一臺強檢計量器具(攪拌樓電子秤、壓力試驗機必查)檢定報告不在有效期內,每少一臺扣0.5分。計量器具使用時沒有定期進行校準或校準記錄不真實,每少一臺扣0.5分。 |
|
|
||
配合比設計調整及管理實施 |
配合比計算依據及水泥用量、砂率、水灰比、用水量是否正確,有無調整試配記錄,外加劑和摻合料的摻量是否經過試驗確定 |
5 |
發現一處不符要求直接扣除。 |
|
|
||
實驗操作技能 |
比武成績(未參加企業現場考核) |
5 |
參加競賽、比武(按成績的20%列入考核分)。 |
|
|
||
2 |
原材料情況 (25分) |
質量證明文件 |
查原材料進場臺賬(包括品種、規格、數量、出廠合格證、質保書、產品質量證明書),出廠檢驗報告等 |
3 |
隨機抽查一個月的資料,每發現缺少一批扣1分,內容不全扣1分。 |
|
|
日常檢驗 |
查驗以上對應產品的復試檢驗記錄(規格、型號、品種、批號、數量、報告日期、檢驗章、必檢項目、相關人員簽字 |
3 |
原材料必須按標準要求進行抽樣檢驗,對應的復試記錄及試驗報告應符合要求。缺少一批扣1分。 |
|
|
||
原材料抽查 |
原材料抽查結果(水泥、砂) |
9 |
機制砂未做總壓碎值、石粉含量檢測,每批次扣3分;天然砂未按批次做氯離子含量檢測,每批次扣3分;質保資料中無砂氯離子含量檢測數據,每批次扣3分;未按規定定期檢驗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扣3分。 |
|
|
||
存放 |
現場目測抽查砂、石存放地面是否為硬化地面及積水情況,是否按品種、規格分別存放,有無頂棚,標志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混堆現象, |
10 |
砂、石存放地面不是硬化地面或積水嚴重扣3分,未按品種、規格分別存放扣3分,標志不清晰每個扣1分,有混堆現象扣3分,混入雜物扣2分。 |
|
|
||
3 |
混凝土生產質量控制 (25分) |
配合比實施情況 |
查驗配合調整記錄,查生產配合比配料情況與配合任務單一致性;配合比調整人員的權限配合比;砂石含水率、氯離子測試記錄 |
6 |
任意一次下達的生產配合比與實際生產計量設定值不對應,即用于生產混凝土,扣6分;配合比調整沒有記錄或授權,扣3分,配合比調整記錄未經試驗室負責人簽字,扣3分;無砂石含水率測試記錄扣3分,無氯離子測試記錄扣3分。 |
|
|
投料稱重計量 |
查近2個月投料計量誤差是否在標準范圍,查驗原材料計量超誤差時,是否調整,并記錄簽認。 |
3 |
每發現一次投料計量超規范允許誤差后沒有采取調整并記錄簽認扣1分,內容不全扣1分。超誤差較大且未采取措施的,扣3分及責令工程質量追溯。無投料記錄的扣3分。 |
|
|
||
試件留置 |
查留置數量(對應生產任務單抽查),試件制作、標識、存放 |
5 |
未按規范要求留置出廠檢驗試件,扣5分,試件制作、標識不規范,扣1分/處。 |
|
|
||
坍落度檢驗 |
是否有出廠坍落度檢測記錄,對應抽查的生產任務單,抽查出廠坍落度檢驗情況 |
1 |
每發現一次未對出廠混凝土進行坍落度檢驗,扣0.5分。 |
|
|
||
混凝土強度評定 |
隨機抽查一個月內的混凝土強度評定 |
2 |
每發現一批未進行強度評定,扣1分。 |
|
|
||
拌合物性能檢測 |
對攪拌物的坍落度,擴展度等進行抽測 |
1 |
不合格扣1分。 |
|
|
||
拌合物不合格及剩退回混凝土處置 |
資料臺賬抽查 |
2 |
無資料臺賬及處理記錄扣2分。 |
|
|
||
現場混凝土強度檢測 |
現場檢測 |
5 |
抽取現場達到600℃。天的構件進行砼實體抽測,應達到設計等級的要求,達不到的扣5分,或直接判定不合格。 |
|
|
||
4 |
企業資質、合同管理和售后服務 (5分) |
企業資質、持證人員 |
1、技術負責人應有高工證或一級建造師證、中級證書4人。(崗位證書不少于5人)2、通過技術資料鑒字等手續查在崗人員數量,企業有無出租出借或轉讓企業資質行為 |
3 |
1、持證者缺1人扣0.5分;2、在崗人員缺1人扣0.5分;3、持證未繳納“三險一金”的每1人扣0.5分,缺高工或一級建造師證的扣2.5分。有資質出借行為的不得分。 |
|
|
施工指南和技術交流 |
現場抽查 |
1 |
無工程施工有技術交底扣0.5分,施工指南和技術交底制度執行情況不符合要求扣0.5。 |
|
|
||
混凝土售后服務 |
現場抽查 |
1 |
供混凝土1000m³以上的項目,服務回訪不少于1次,并有回訪記錄,有服務差的評價應立即整改,并有記錄。 |
|
|
||
5 |
環境保護措施 (15分) |
廢水、廢混凝土處理 |
現場觀察及查閱資料 |
4 |
沉淀池3個以上,排水溝與沉淀池連接,廢水零排放得1分;砂、石分離設備已使用得1分,現場臟亂扣3分,無混凝土廢渣去向記錄扣2分。 |
|
|
粉塵處理 |
現場觀察 |
5 |
料場無頂棚扣2分,料場無圍棚扣2分,無噴霧降塵措施扣2分。帶式輸送機未裝護罩扣1分。 |
|
|
||
場地清掃清洗 |
現場觀察 |
2 |
場地清潔得1分,一般沖洗得0.5分;配備車輛專用清洗設備并使用得1分。 |
|
|
||
全封閉綠色環保站 |
現場觀察 |
1 |
主樓未全封閉扣1分。 |
|
|
||
環保綠化 |
現場觀察 |
2 |
廠區門前實行三包,廠區道路、地面整潔,車輛行駛無揚塵,未硬化的空地進行綠化,未達標扣2分。 |
|
|
||
噴淋系統自動控制調節 |
現場檢查 |
1 |
廠區裝置自動調節噴霧系統得1分,未安裝不得分。 |
|
|
||
6 |
技術進步 (4分) |
企業榮譽 |
本年度榮譽證書 |
1 |
省級榮譽得1分,市級榮譽得0.5分,同一獎項不累計。 |
|
|
個人在技術競賽中的優勝 |
本年度獎勵證書 |
1 |
省級名次得1分,市級名次得0.5分,同一獎項不累計。 |
|
|
||
獲得標準化試驗室稱號 |
現場考核 |
2 |
通過標準化試驗室考核得2分,未通過不得分。 |
|
|
||
7 |
質量監管服務平臺 (6分) |
系統運行 |
現場檢查 |
6 |
未運行、離線生產、生產投料信息數據未上傳,扣6分;原材料備案、設備超期、人員資質過期或變更未調整,出現扣1分。 |
|
|
合計 |
總分 |
100分 |
總得分 |
|
企業名稱: 試驗室主任: 檢查員: 評分日期:
附表2
預拌商品混凝土使用質量檢查評分表
企業名稱: 項目名稱: 檢查時間:
序號 |
檢查項目主項 |
檢查項目子項 |
檢查內容 |
評分標準(滿分100分) |
加扣分情況 |
檢查情況簡要描述 |
|
基礎分 |
評分依據 |
||||||
1 |
施工現場商混使用質量 |
拌合物質量 |
出廠時間 |
15 |
每發現一車出廠到卸料時間超1.5小時的,扣3分; 每發現一車出廠到卸料時間超2小時的,扣5分。 |
|
|
粗骨料質量 |
10 |
發現粗骨料粒徑,針片狀顆粒含量超過規范標準或存在建筑垃圾等雜質的情況,發現一次扣10分。 |
|
|
|||
氯離子 |
10 |
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離子檢測出的含量超過規范值的,扣10分。 |
|
|
|||
坍落度 |
15 |
坍落度不滿足設計要求的,每發現一次扣5分。 |
|
|
|||
加水情況 |
10 |
發現一次泵車存在進料口加水現象的,扣10分。 |
|
|
|||
實體強度 |
現場試塊情況 |
10 |
發現一組28天標養試塊不合格,并經現場實體檢測仍不滿足設計要求的,扣10分。 |
|
|
||
砼批量檢測回彈強度 |
10 |
砼批量回彈強度低于設計要求的,發現一批扣10分。 |
|
|
|||
外觀等情況 |
實體裂縫情況 |
10 |
由混凝土原材料質量引起的裂縫,經判定為一般缺陷的,每發現一處扣2分;經判定為嚴重缺陷的,每發現一處扣5分。 |
|
|
||
其他質量問題 |
10 |
存在混凝土其他質量問題,每發現一次不合格扣2分。 |
|
|
|||
合計 |
總分 |
100分 |
總得分 |
|
備注:單次周期內扣分不超過基礎分。
檢查員: 評分日期:
附表3
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考核評分表
企業名稱:
序號 |
檢查項目主項 |
檢查項目子項 |
檢查內容 |
評分標準 |
加扣分情況 |
檢查情況簡要描述 |
|
單項最高分 |
評分依據 |
||||||
1 |
附加項 |
加分項 |
通報加分情況 |
2 |
主管部門通報表揚加2分。 |
|
|
舉報嘉獎 |
3 |
舉報項目部未安排人員養護或養護措施不到位的,或存在混凝土加水等情況的每舉報一起并經查實的加1分,累計不超過3分。 |
|
|
|||
評獎評優情況 |
8 |
工程項目獲得江陰市及以上質量獎的:縣市級每項加1分,地市級每項加2分,省級每項加4分,國家級每項加8分。 |
|
|
|||
技術比武水平 |
2 |
市級以上技術比武獲獎的加2分。 |
|
|
|||
扣分項 |
質量投訴4 |
|
每出現一起并經查實屬商混企業質量問題的扣4分。 |
|
|
||
信息化管理2 |
|
視頻聯網、供貨信息、回訪結果上傳等不到位扣2分。 |
|
|
|||
通報扣分情況2 |
|
主管部門通報批評一次扣2分。 |
|
|
|||
合計 |
總附加分 |
|
檢查員: 評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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