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公示
《無錫市貫徹落實第二輪第三批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明確的第二十九項整改任務已整改完成。根據《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等文件要求,現將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項
督察期間,在無錫市生態管控空間、宕口、路邊、田間等發現建筑垃圾傾倒問題20處。
二、責任單位
江陰市委、市政府
三、驗收單位
無錫市城市管理局、無錫市公安局、無錫市生態環境局、無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四、整改目標
清理傾倒垃圾,分類規范處置固廢,建立長效機制。
五、整改時限
2025年5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加強問題整改。對問題點位制定一點一策整改方案,并按規范處置。對發現的非法傾倒、填埋行為開展調查處理,經調查發現對生態環境造成損害的,依法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程序。
(二)制定常態化措施。印發實施《無錫市建筑垃圾等固體廢物運輸處置問題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從2024年5月份至12月份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建筑垃圾、積存生活垃圾運輸處置排查整治工作。一是要加強工程車輛運輸執法整治。從嚴查處違法處置運輸、偷倒垃圾的車輛。二是要注重倒查垃圾產生源頭。對建設、施工單位未辦理許可手續擅自處置建筑垃圾,以及辦理許可后委托未經備案核準的運輸單位和個人承運建筑垃圾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三是壓實水陸換裝點主體責任。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嚴禁使用未備案船舶運輸建筑垃圾。四是要杜絕跨省(市)違法運輸處置固廢。加強國省道、高速出入口、航道、碼頭、交通閘口的常態化檢查。五是全面整治非法處置問題,規范轉運調配場的設置。對建筑垃圾中轉場(點)、消納場、處置廠等進行全面排查,制定《無錫市建筑垃圾轉運調配場設置與管理導則(試行)》,規范轉運調配場的設置,加強對轉運調配場的日常管理。
七、整改完成情況
(一)江陰涉及的3個點位整改情況。
1.澄江街道點位。該地塊總占地面積約30畝,原有工業生產企業6家,均無涉水工藝,后對6家企業實施拆遷,并在原地塊上開展了覆土、綠化,外來客土均有土壤檢測報告,外來客土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的選值。督察反饋的建筑垃圾主要為當年拆遷后的坍塌圍墻、客土里夾雜的少量磚塊、周邊種菜村民圍壘菜田的磚塊。督察反饋的黑色污泥經采樣分析,各項指標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的選值。已組織開展地塊土壤、水質監測工作,采樣分析結果顯示,土壤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的選值要求,地表水、地下水均滿足地表水Ⅲ類水質要求;同時自2024年4月起至2025年4月對周邊地表水開展了持續監測(2024年11月、12月,2025年1月無明顯降水未采樣),砷因子均未超過地表水Ⅲ類標準。該地塊建筑垃圾已合規處置,清挖地塊建筑垃圾面積約500m2、建筑垃圾方量約20m3,處置方量約10m3、16800kg(因需要大型機械進場挖掘,該地塊東側的便道過窄且路基過軟,所以部分磚塊約10m3用于鋪設便道),同時對兩處化糞池一并作清理處置。
2.云亭街道點位。針對非法傾倒渣土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對建設、施工單位未辦理許可手續擅自處置建筑垃圾以及辦理許可后委托未經備案核準的運輸單位和個人承運建筑垃圾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同時按規范開展土質監測工作,檢測結果無異常。渣土堆放區域已完成建筑垃圾分揀,清理出的建筑垃圾全部運送至江陰市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終端進行規范處理。區域土地已進行平整復綠,播撒格桑花草籽,種植落羽杉約710棵,女貞約2010棵。為落實長效管理,在道路南北路口加裝2.4米限高桿3個、高清視頻探頭5個,對拆遷區域邊緣加裝格柵式護欄700余米,日常加強工程車輛運輸執法整治,從嚴查處違法處置運輸、偷倒垃圾的車輛。
3.月城鎮點位。該地塊性質為建設用地,現場堆放的均是產業園內工程出土及外購土方,為臨時堆放,供產業園內工程后期回填使用,無工業固廢及建筑垃圾。督察時堆放的土方已基本用于園區內工程回填,有關責任方已按要求規范完善相關手續。為加強日常管理,地塊北側已設置視頻攝像頭2套,項目值班人員定期對區域開展無人機巡查并記錄,同時落實好文明施工措施,及時覆蓋綠網。
(二)長效監管措施。印發《江陰市建筑垃圾運輸處置問題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開展建筑垃圾運輸處置問題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深化“管執聯動”機制,資源共享,城管、公安交警、交通運輸合力打擊非法傾倒行為。印發《江陰市建筑垃圾轉運調配場設置與管理導則(試行)》、《關于加強建筑垃圾轉運調配場管理的通知》,對各鎮街建筑垃圾臨時中轉點的設置情況進行信息摸底和現場督導檢查,規范建筑垃圾的臨時堆放,有序推進建筑垃圾轉運調配場的設置工作。印發《關于做好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備案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明確建筑垃圾管理、執法要求的通知》,明確建筑垃圾日常管理和執法要求。
對照無錫市整改方案要求,江陰市涉及相關問題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9日)向江陰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反映。
監督電話:0510-86865308
電子郵箱:595440780@qq.com
中共江陰市委 江陰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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