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現將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中船澄西浮船塢移位置換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書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25日(10個工作日)。
公示部門通訊地址:江陰臨港經濟開發區香江路3號(臨港政務服務局)。
臨港政務服務局環保窗口聯系電話:0510-86868152。
附件: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中船澄西浮船塢移位置換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二次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規定,我單位在初步完成《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中船澄西浮船塢移位置換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后,特向社會進行公示。
歡迎公眾積極參與并提出寶貴意見。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中船澄西浮船塢移位置換項目;
建設單位: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技改;
建設地址:江陰市臨港經濟開發區衡山路1號;
建設規模:中船澄西需要對浮船塢進行搬遷調整,購置澄西新榮“江山”號17萬噸級浮船塢,搬遷到中船澄西本部“衡山”號浮船塢位置,原“衡山”號浮船塢改造后移位至“長山”號浮船塢的位置,原“長山”號浮船塢(建于1977年,過于陳舊)拆除由中船集團統一處置,原“金山”號浮船塢位置不動。與此同時,為了減少船舶修理過程中粉塵的排放,企業擬對塢修工段噴砂除銹工藝進行優化,淘汰現有干式噴砂機,引進新型水霧噴砂機和高壓水除銹設備,項目建成后,全廠產能保持不變,即修理5萬噸級船舶192艘/年,改裝5萬噸級船舶8艘/年,制造5萬噸級船舶6艘/年,生產鋼結構件3.8萬噸/年。
投資總額:本項目總投資27800萬元。
二、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情況
1、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包括船舶沖洗水、除銹廢水和機艙清洗廢水。機艙清洗廢水經廠內油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排入光大水務(江陰)有限公司澄西污水處理廠處理;船舶沖洗水、除銹廢水經浮船塢地面上導流槽收集后進入中水站,經處理后回用,不外排。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包括塢修工段水霧噴砂除銹產生的粉塵、焊接煙塵和涂裝廢氣。水霧噴砂除銹產生的粉塵和焊接煙塵以無組織形式排放,船塢上涂裝廢氣經塢壁車收集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無組織排放。
3、固廢
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包括清洗船體產生的海生物及淤泥、水霧噴砂產生的廢銅礦砂、除塵灰、廢焊材、軸、舵系修理產生的廢油、涂裝產生的漆渣、廢油漆桶、廢過濾棉、廢活性炭、中水站產生的污泥、油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油泥。其中,清洗船體產生的海生物及淤泥妥善處置;噴砂產生的廢銅礦砂、廢焊材、除塵灰收集后由當地回收公司回收綜合利用;中水站產生的污泥由環衛部門清運;廢油、油泥收集后委托江陰市蘇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廢油漆桶收集后委托江蘇浩瀚容器清洗有限公司處置處置;漆渣、廢過濾棉、廢活性炭收集后委托南通東江環保技術有限公司處置,不排放。
4、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部件修理過程產生的噪聲,同時吊運過程中因部件撞擊產生的突發噪聲,經過加強管理、距離衰減等措施后可以做到達標排放,控制廠界噪聲達標。
5、風險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存在一定環境風險,經采取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后,環境風險是可以接受的。
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概述
1、水環境影響評價
本項目船舶沖洗廢水、除銹廢水經浮船塢地面上導流槽收集后進入中水站,經中水站處理后回用,不外排;機艙清洗廢水經廠內油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排入光大水務(江陰)有限公司澄西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廢水有明確的處置措施和排放去向,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2、大氣環境影響評價
本項目廢氣均可達標排放,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3、固體廢物影響評價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均能妥善處置,不會對外環境造成污染影響。
4、噪聲環境影響評價
本項目噪聲源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對廠界及外環境的影響很小,各點均能達到廠界噪聲標準。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1)本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2)本項目清潔生產水平較高,各項指標均滿足相應的排放標準要求;
(3)本項目對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達標排放;
(4)本項目建成后不改變地區環境質量現狀;
(5)本項目采用的污染治理工藝合理,污染物經處理或處置后排放量較小。
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全文的網絡鏈接及查閱紙質報告書的方式和途徑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全文的網絡鏈接:
https://pan.baidu.com/s/1keRvpLN-XchDELFw8zemcw 提取碼:bmnm
2、查閱紙質報告書的方式和途徑:向建設單位索要紙質版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聯系方式:魏女士,江陰市臨港經濟開發區衡山路1號。
六、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
公司廠界為中心,5.0km內的區域所形成的包絡線范圍內的環境敏感點。
七、公眾意見表的網絡鏈接
公眾如有任何疑義,可以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下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并填寫公眾意見表,下載鏈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請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填寫的公眾意見表通過電子郵件(437618219@qq.com)、信函(收件地址:江陰市臨港經濟開發區衡山路1號,聯系人:魏女士,0510-81668225),聯系反饋給建設單位、評價單位。
九、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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